招生热线:0577-88270119 / 13676439983

温州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温州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学校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知识
    分享到:
    职工宿舍消防安全措施

    2020-11-26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网

    宿舍住宿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我院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根据《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保卫科负责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我院微型消防站电话2236799,火警电话119。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禁止电炉取暖,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禁止私自拆卸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 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6.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取暖器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如在宿舍内发现违反上述行为,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本文链接地址:http://zjwz.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00603.Html

    相关推荐:
    晋中清大东方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如期举办
    河南鉴定站关于暂停2022年10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通知
    山东法尔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青岛同人建筑防火有限公司员工到青岛清大东方参观学习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