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0577-88270119 / 13676439983

温州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温州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学校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知识
    分享到:
    消防安全知识: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

    2018-11-30    标签:消防知识 消防安全知识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2018建设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课程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项目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开班信息

    清大东方消防科普知识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QQ交流群:514169338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微信公众平台:qddfxfxsj(清大东方消防新视角)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考试微博平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总校


          为进一步强化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更多的消防常识、自救、逃生、灭火方法,助力消防安全工作,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整理了消防安全知识中的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希望能帮助大家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也对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

         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是什么呢?下面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就与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多产权建筑统一管理单位应组织各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防火检

          查;重要节日或重要活动之前应组织一次联合防火检查。各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确保联合防火检查正常进行,并应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规定对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进行重点检查。

          各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防火责任区域每日组织防火巡查。多产权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时间的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h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统一管理单位或使用方。防火巡查、检查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以上便是今天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分享的消防安全知识中的多产权建筑防火巡查制度要求,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更多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网课题库欢迎点击

     

    本文链接地址:http://zjwz.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187885.Html

    相关推荐:
    消防安全知识: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安全科普知识
    消防安全知识:市场防火类注意事项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